各有关退役士兵:
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》,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》精神和《平凉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方案》《灵台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方案》要求,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将于2020年6月30日全面结束,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,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、断缴情况,并带齐相关材料于2020年6月10日前提出补缴申请,6月15日前完成个人缴费。其中有安置单位的,由安置单位配合工作组收齐材料后,统一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;无安置单位的,个人直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。 应提交资料清单:
1、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(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);
2、退出现役登记表(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);
3、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4、相关缴费记录,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,须提供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;
5、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件;
6、个人政府安置工作文件(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)。
联系人:王印玉 茹佩云
咨询电话:0933-3662279
灵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
2020年5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