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山市禅城区专利保险补贴办法(征求意见稿)

日期:2020-04-27 23:07:03 作者:助理小王 浏览:192

4月26日,《佛山市禅城区专利保险补贴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办法》)发布。今后禅城拟为区内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投保专利保险提供分类补贴,其中,针对上一年度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,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可以向保险公司免费购买专利保险,专利保费为每件2000元,年累计赔偿限额为10万元。

《办法》适用的对象为禅城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,申报期内必须在禅城区已注册或登记;专利权人是自然人的,申报期内必须是禅城区的户籍人口或常住居民。投保专利为没有发生权利纠纷且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,投保专利权属地在申报期内位于禅城。

本次禅城专利保险补贴拟采取政府投保、专利权人自行投保等分类补贴的方式。其中,政府统保由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上一年度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(不包括上一年度授权的个人国内发明专利)向保险公司购买专利保险。专利保费为每件2000元,年累计赔偿限额为10万元。在规定时限内不与政府统保的承保保险公司签订保单的,视为放弃政府统保。

比方说,某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上一年度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有10件,全部投保的,保费为2000元/件×10件=2万元,被保险人最高可获得赔偿100万元。由政府全部统保,专利权人无需支付保费。

专利权人自行投保是指禅城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需求,为有效的专利向保险公司购买专利保险。被保险人为专利权人,投保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申请补贴。其中,上一年度授权的个人国内发明专利,《办法》按实际支付保费的40%进行限额补贴。而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和除上一年度授权外的历年国内发明专利,《办法》对购买专利保险的单位或个人,按实际支付保费的40%进行限额补贴。

《办法》还明确除按照本办法进行全额补贴的专利保险外,同一单位或个人同一年度获得专利保险补贴资金不超过10万元。

禅城区市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出台《办法》是为了促进创新资源与金融服务的有机融合,完善禅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,分散和化解辖区企业的创新创业风险,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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