廊坊市对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

日期:2020-05-28 22:07:22 作者:助理小王 浏览:148

日前,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,2-6月份,廊坊市对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,对已按原标准缴纳的2月及以后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,实行退费处理。预计全市企业将减征3亿多元医疗保险费,截止目前,共为10281家企业完成退费6188.5万元,退费工作基本完成。

据了解,自2月份起,廊坊市对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(不含生育保险费)实行减半征收。在此期间,企业补缴以前欠费及个人补缴欠费的不执行减征政策。减征期间,职工个人账户划入继续执行原划入比例,正常享受统筹基金报销待遇。

阶段性减征政策出台后,全市医保部门认真落实该项惠企政策,对已征缴2月份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企业,重新核定企业应缴额,并按程序进行退费。

同时,疫情防控期间,我市继续执行缓缴政策,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。减征及缓缴政策的落实,极大了减轻了企业负担,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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